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闽教师〔2023〕7号)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闽南师大〔2022〕44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3届毕业班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根据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原则,毕业班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核,申请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自主报名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2023届毕业班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可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申请相应的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附件2-3)。
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之外的教师资格,需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教育实习实践和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培养过程性考核还需考核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的学习情况。师范生可通过访问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参加学习。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测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均合格,方可认定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由实习实训中心、教育科学学院及相关学院具体实施。
四、证书颁发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可以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考核工作安排
(一)各相关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和相关学科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具体实施。请各相关学院于2023年3月2日前将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254247090@qq.com。
(二)各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等相关工作
1.各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报名时必须明确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2.资格审核:各相关学院审核报名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的考核资格,汇总符合条件学生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等相关信息。
3.培养过程性考核:各相关学院负责符合免试认定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的培养过程性考核,并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附件5-9),其中《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9)由学院存档。
4.材料报送:请各相关学院于2023年3月2日前将附件5-6纸质版(签字并盖章)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交培养科(科技楼南13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eiyangke01@163.com,联系人:田老师 2528127。将附件7-8纸质版(签字并盖章)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科技楼南1312),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254247090@qq.com;联系人:谭老师2596607。
(三)出卷工作
1.笔试内容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各科目考试大纲见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html1/category/1507/1099-1.htm
类别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小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初中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中 中职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注:(1)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是“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与“小学学科教学知识与能力”的综合试题。根据笔试大纲要求:可根据当前小学教师培养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的具体情况,在材料分析题和教学设计题中分别设置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教育等科目的选考内容。
(2)根据笔试大纲规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与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同一份试卷。
2.时间安排
(1)出卷时间:2023年3月2日前完成出卷及试卷审批。出卷负责单位根据中国教育考试网公布的笔试大纲命题。部分没有笔试大纲的(如心理健康教育),由学科所在单位制定并于2023年3月2日前在单位网页公布笔试大纲。命题教师完成出卷后(试卷格式见附件10),应填写《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卷审批表》(见附件11)送交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审核。
(2)送印时间:2023年3月3日前。试卷送印工作由出卷负责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送印负责人填写《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卷送印单》(见附件12)于2023年3月3日前将经审批后的试卷送至校文印室(科信楼北109)。送印流程和保密要求可参照《闽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四)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定于2023年3月12日进行,面试拟定于2023年4月1-2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负责,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docx
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附件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docx
3.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附件3: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docx
4.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4: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工作小组名单.docx
5.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
附件5: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xlsx
6.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试人数统计表
附件6: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试人数统计表.xls
7.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
附件7: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xlsx
8.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试人数统计表
附件8: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试人数统计表.xls
9.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
附件9: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doc
10.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卷格式
附件10: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卷格式.docx
11.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卷审批表
附件11: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卷审批表.docx
12.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卷送印单
附件12:闽南师范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卷送印单.docx
教务处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