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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实习支教学生”的通知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支教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全面总结经验,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校实习支教工作持续稳步开展,现就有关评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师德风范,态度认真、谦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

2.能积极主动地完成规定的听课、上课、作业批改、教学反思、教育调查研究、班团队工作等实习支教任务。

3.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支教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迟到、擅自离岗现象,实习支教期间事假不超过5天。

4.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能力,能够主动积极为实习团队服务,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5.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时表现突出,实习成绩优秀,效果显著,受到支教学校的好评。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实习支教学生的评审依照条件,由各实习支教学校推荐所负责实习支教点的学生,获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所负责的实习支教基地的实习支教学生数的30%,并由学生填写《闽南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学生推荐表》及上交一份个人优秀事迹介绍(并附实习支教过程精彩照片),由各队长汇总《闽南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学生汇总表》(需实习学校盖章),各队长于2023年6月23日前将所在实习学校个人优秀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精彩照片及汇总表(电子版)报实习实训中心审批、备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1251656207@qq.com


附表一:闽南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学生推荐表

附表二:闽南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学生汇总表


实习实训中心

2023年5月24日

 附件一:闽南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学生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二:闽南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学生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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